我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6-06-20信息来源: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浏览量:

根据城区区委的部署,我院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扎实开展好该项活动,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展科为组长的协调小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好“两学一做”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院党组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执法办案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有机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我院的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院领导带头个人自学,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集中学习、讨论,联系实际讲党课,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区党校组织的专题培训,组织党员深入基层开展体验实践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方式进行。

各支部还向每位党员发放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问等学习资料。要求每位党员逐条逐句通读党章,通读熟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和党员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

我院还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开办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专栏,详细介绍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背景及时间、总体要求、学习教育的内容、重要措施、组织领导等内容。

    目前,我院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正按照实施方案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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