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2024第10期 城区法院开展“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4-12-17信息来源:浏览量:
城区法院开展“无讼”乡村(社区)
示范点创建工作
为深入推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区法院田墘法庭立足“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联合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一村民委员会和田墘街道红湖村民委员会共同开展“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
12月16日,城区法院田墘法庭分别与东一村委、红湖村委正式签订《关于开展“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工作联动机制》,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调解机制、法律援助服务、法治文化建设等共建内容,增强村民法治观念,提升
村委干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签约仪式后,我院法治宣讲团成员还为现场的村委干部代表开展了一场法律知识讲座,用一个个典型案例,详细解读《反家庭暴力法》,普及了村民委员会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法律手段,倡导村委干部与志愿者们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下一步,城区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村居、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完善“无讼”乡村(社区)工作机制,积极与更多村(社区)联动,协同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让辖区内居民享受到更多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助力营造公平正义、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良好村居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