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执行事务中心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1信息来源:浏览量: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建立

执行事务中心的意见》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本院2023年第20次党组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执行事务中心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本院执行局。

特此通知。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20231028

 

 

 

 

关于建立执行事务中心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执行办案质效水平,院正式建立执行事务中心团队,主要负责提供一站式执行服务、统一立案及集约办理执行事务性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集约执行办案体系;全面优化执行服务,畅通沟通渠道,提升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满意度、获得感。

2.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突出矛盾问题,满足多元执行需求,加快建设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执行事务中心,增强执行工作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

3.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联动融合,重塑执行格局,提升程序效能,形成符合实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执行模式。

 

二、工作措施

4.明确工作职责执行事务中心是诉讼服务中心的组成部分,设立于法院执行局,由法院执行局领导,主要负责提供各项执行对外服务、统一立案及集约办理执行事务性工作。执行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集约办理执行事务工作:首次执行案件甄别筛查分析、立案登记、文书制作及送达、网络查控、系统节点操作、限制高消费、首次约谈、集约送达法律文书等事务性工作。

2)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接处财产线索举报、材料流转、承办法官和办案进度查询、信访接待、领款及拍卖成交手续办理等对外服务。

3)强化繁简分流职能:对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办理财产保全实施、快速执行等简易执行案件。

5.完善工作岗位。执行事务中心设团队负责人一名,按工作职能设立立案集约小组和执行服务小组,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团队协作,最大限度发挥执行事务中心的协同优势。

三、加强保障

6.加强硬件保障。要充分考虑执行事务中心职能特色,加大对执行事务中心物资保障力度,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确保执行事务中心有序高效运转。

7.加强制度保障。执行局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操作指引,形成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体系。

8.加强人力保障。要配备必要的员额法官和充足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支持,或通过购买服务、服务外包等方式以实现有限司法资源的科学配置;要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类型化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9.总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全面宣传执行事务中心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本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开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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